中國環境環保產品認證的前身為國家環境保護部實施的環保產品認定。1996年,根據國務院賦予的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建立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的職能,開創了我國環保產品認定制度;2000年,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下發<關于調整環保產品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環發[2000]130號) ,將環保產品認定工作委托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組織進行;2005年,為適應國家新的認證制度的需要,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大力支持下,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組建了中環協(北京)認證中心,承擔環保產品認證工作。
推行認證的目的:中國環保產品認證是對環保產品的質量、性能和設計制造過程的水平和能力的認證,采用先進、合理的認證模式,選擇強制性認證檢測機構;與國際接軌,為企業走向國際市場鋪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