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共70多家認證機構受到行政處罰,較2022年同期多出約30%。國家認監委加大力度核查認證機構資質符合性和持續符合資質和認證能力的問題。經核查,認證機構存在申請認證機構資質時提交虛假材料、作出虛假承諾,不具備或不能持續符合資質條件和能力的問題。決定撤銷以下50家認證機構批準資質(其中7家撤銷部分領域資格)。
按照認證機構資質審批“證照分離”改革的總體要求,認監委組織開展了認證機構資質符合性現場核查。經核查,以下12家認證機構存在申請資質時提交虛假材料、作出虛假承諾或者目前不能持續符合資質條件的問題,詳情如下:
中澤認證技術(深圳)有限公司(CNCA-R-2021-886)、中源國際認證檢測(深圳)有限公司(CNCA-R-2021-894)、四川千石創新科技中心(CNCA-R-2022-1104)、亞瑞仕(重慶)檢驗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2-1121)和英特檢測認證(深圳)有限公司(CNCA-RF-2021-96)等5家通過告知承諾獲得資質的認證機構在申請時提交虛假材料,作出虛假承諾。南京愛生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2-1036)、安徽中爵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2-1048)、安徽徽弘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2-1060)、啟優認證(江蘇)有限公司(CNCA-R-2022-1078)、永凱認證(杭州)有限公司(CNCA-R-2022-1085)和新卓越(安徽)認證有限責任公司(CNCA-R-2022-1095)等6家認證機構在資質申請時提交虛假材料。江西百信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2-1003)不能持續符合認證機構資質法定條件。經研究,決定撤銷上述12家認證機構《認證機構批準書》,通過告知承諾獲得資質的認證機構此前出具的認證證書不具有證明作用。
2、認監委第6號公告(5家)
按照認證機構資質審批“證照分離”改革的總體要求,認監委組織開展了認證機構資質符合性現場核查。經檢查,以下5家認證機構存在申請資質時提交虛假材料、作出虛假承諾或者目前不能持續符合資質條件的問題,詳情如下:大象鴻圖認證服務(北京)有限公司(CNCA-R-2022-1113)、維他姆(北京)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2-1122)等2家通過告知承諾獲得資質的認證機構在申請時提交虛假材料,作出虛假承諾。興誠(杭州)檢測認證科技有限公司(CNCA-R-2021-866)在設立認證機構申請時提交虛假材料。廣東華勝威檢測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1-829)在擴大認證業務范圍申請時提交虛假材料。中區國際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1-927)不能持續符合認證機構資質法定條件。經研究,決定撤銷大象鴻圖認證服務(北京)有限公司、維他姆(北京)認證有限公司、興誠(杭州)檢測認證科技有限公司、中區國際認證有限公司等4家認證機構資質,決定撤銷廣東華勝威檢測認證有限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領域資質。上述通過告知承諾獲得資質的認證機構此前出具的認證證書不具有證明作用。
按照認證機構資質審批“證照分離”改革的總體要求,認監委組織開展了認證機構資質符合性現場核查。經檢查,以下8家認證機構存在申請資質時提交虛假材料、作出虛假承諾或者不具備資質條件和能力的問題,詳情如下:
安徽韋捷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188)、安徽企標檢測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200)、安徽世國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212)、安徽凱旋檢驗檢測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214)和安徽啟宸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243)等5家通過告知承諾獲得資質的認證機構在申請時提交虛假材料、作出虛假承諾。
中旭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19-591)在申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信息安全管理體系、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不動產服務、在收費或合同基礎上的生產服務等認證領域資質時提交虛假材料。
安徽斯爾邁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167)、凱斯恩認證服務有限公司(CNCA-R-2023-1202)等2家通過告知承諾獲得資質的認證機構不具備資質條件和能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認證機構資質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有關規定,現決定撤銷安徽韋捷認證有限公司、安徽企標檢測認證有限公司、安徽世國認證有限公司、安徽凱旋檢驗檢測認證有限公司、安徽啟宸認證有限公司等5家認證機構資質,上述認證機構此前出具的相關認證證書不具有證明作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有關規定,現決定撤銷中旭認證有限公司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信息安全管理體系、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不動產服務、在收費或合同基礎上的生產服務等認證領域資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認證機構資質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規定》第十二條有關規定,現決定撤銷安徽斯爾邁認證有限公司、凱斯恩認證服務有限公司等2家認證機構資質。
4、認監委第23號公告(25家)
企信認證(江蘇)有限公司(CNCA-R-2023-1174)、漢橋認證(云南)有限公司(CNCA-R-2023-1191)、杭州有信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201)、躍華認證(江蘇)有限責任公司(CNCA-R-2023-1207)、云信國際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253)、認創認證(江蘇)有限公司(CNCA-R-2023-1265)、安欣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273)、浙江高普檢測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281)、安徽眾盈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288)、興訊認證(湖北)有限公司(CNCA-R-2023-1310)、匯特認證(江蘇)有限公司(CNCA-R-2023-1325)等11家通過告知承諾取得資質的認證機構不具備資質條件和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認證機構資質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規定》第十二條有關規定,現決定撤銷上述11家認證機構資質。中連智能認證(深圳)有限公司(CNCA-R-2023-1184)、杭州唐鑒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3-1211)等2家通過告知承諾取得資質的認證機構不具備相應領域資質條件和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認證機構資質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規定》第十二條有關規定,現決定撤銷中連智能認證(深圳)有限公司產品認證(電子設備及零部件),管理體系認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領域資質;撤銷杭州唐鑒認證有限公司管理體系認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領域資質。寧夏晟標認證服務有限公司(CNCA-R-2022-1062)、華博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2-1116)等2家認證機構不能持續符合資質條件和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有關規定,現決定撤銷上述2家認證機構資質。
標信國際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2-1022)、中達聯合江蘇認證有限公司(CNCA-R-2022-1027)、中驗認證服務(河北)有限公司(CNCA-R-2022-1058)等3家認證機構不能持續符合相應領域資質條件和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有關規定,現決定撤銷標信國際認證有限公司服務認證(批發業和零售業服務)領域資質;撤銷中達聯合江蘇認證有限公司服務認證(批發業和零售業服務、不動產服務、支持性服務)領域資質;撤銷中驗認證服務(河北)有限公司管理體系認證(信息安全管理體系、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領域資質。
行業自律和認證的公正、客觀、權威性,需要每一位合格評定領域人員為之奮斗,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等部門正聯合打擊虛假認證、買賣證書、未經批準開展認證活動等行為,各機構、企業需合法合規經營,共同營造認證行業良好氛圍。